杏彩体育app下载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全市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贯彻落实该《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项战略举措。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能耗还将持续增长,要完成建筑能耗与全社会能耗同步下降的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
(二)建筑节能工作目标。至“十一五”末,我市需完成建筑节能28.3万吨标准煤,其中2010年需完成11.14万吨标准煤的建筑节能任务。
(三)建筑节能工作重点。一是落实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节能50%的标准,且2010年启动实施节能设计65%的标准,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65%的标准。二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建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要的公共建筑以及十二层以下住宅,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三是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每年各县(区)分别完成1万平方米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机关办公建筑和国有资产投资的公共建筑要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发挥表率作用。四是积极推进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县(区)以上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以及使用各级政府提供的资金进行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示范的公共建筑工程,应实施能耗统计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四)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节能行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履行节能降耗的社会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设计、建设、竣工验收,不得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文件,不得暗示或明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提供房屋的门、窗及墙体保温的主要材料样品,在售楼现场设置公示牌,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和节能技术进行节能设计,设计文件必须完备,各阶段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并在审查报告中单列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和热水供应系统以及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不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标准、技术公告要求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积极应用国家或者省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公告中推荐的技术、工艺、杏彩体育app下载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节能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说明书。禁止在工程建设中使用列入国家、省、市淘汰目录的高能耗技术、工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筑物采暖、空调、照明等用能系统运行的管理,定期进行维修、检修、检测、杏彩体育app下载保养及更新置换,及时清除系统故障,保证用能系统有效运行。
(五)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督力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节能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并公开通报检查情况。
(六)加强项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与监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依据国家、省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立项、可研、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施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和房屋销售核准、办理产权等环节的监管,切实履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苏发改投资发〔2007〕1038号)的要求,加强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将建筑节能纳入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并将建筑节能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纳入评标体系。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施工许可申请时,应当查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对建筑节能内容未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检查竣工验收报告中是否包含建筑节能内容,没有包含的不得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督方案,加强建筑节能事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要求,或者在工程中采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使用、淘汰产品(包括材料和设备)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予以复查确认。如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未对建筑节能内容同时进行验收,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报告中,应当提出建筑节能专项监督意见。
房地产开发单位办理竣工交付使用备案时,须将商品房关于建筑节能的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在项目现场公示,未载入的,不予办理竣工交付备案手续。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达不到节能技术标准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交付备案手续。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建筑节能产品的生产、销售实施严格的质量监督,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筑节能产品或国家、省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的行为。
(七)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资金投入。市、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新建建筑节能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建设,以及相关的科技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产品开发和示范工程建设等建筑节能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认真执行鼓励建筑节能的扶持政策,充分应用财税等政策,支持建设单位积极实施建筑节能措施,促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快速推进。
(八)加大建筑节能宣传力度。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办法》的具体内容,广泛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从事建筑节能活动的有关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建筑节能知识培训,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熟悉和掌握节能设计标准和相关政策。
(十)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建筑节能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县(区)、杏彩体育app下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要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十一)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建筑节能工作协调机制,采取联席会议等有效形式,交流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情况,分析、协调、解决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运作顺畅的工作机制。